带你简单了解辐射类环评
发布时间:2023/12/27 点击:337
辐射类环评简单介绍
辐射类环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预防和控制辐射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怎么确定那些项目需要做辐射类环评?
首先要分析项目中涉及的设备和原辅材料是不是涉及了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和电磁辐射装置。具体来说就是对照《放射源分类办法》、《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核实项目所用设备和原辅材料是否有射线装置、放射源,是否产生电磁辐射等。
电磁辐射环评的评价范围
1.功率>200kW的发射设备
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1km范围全面评价,如辐射场强最大处的地点超过1km,则应在选定方向评价到最大场强处和低于标准限值处。
2.其它陆地发射设备
评价范围为以天线为中心:发射机功率P>100kW时,其半径为1km;发射机功率P≤100 kW时,半径为0.5km。
对于有方向性天线,按天线辐射主瓣的半功率角内评价到0.5km,如高层建筑的部分楼层进入天线辐射主瓣的半功率角以内时,应选择不同高度对该楼层进行室内或室外的场强测量。
3. 工业、科学研究、医疗电磁辐射设备,如高频热合机、高频淬火炉、热疗机等评价范围为:以设备为中心的250m。
4.对高压输电线路和电气化铁道评价范围以有代表性为准,对具体线路作具体分析而定。
5.对可移动式电磁辐射设备
一般按移动设备载体的移动范围确定评价范围。对于陆上可移动设备,如可能进入人口稠密区的,应
考虑对载体外公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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